市政污染物對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的影響
染場地由于其類型多樣,污染物組成和含量差異較大,污染周期長、治理困難,場地污染物進入水體、土壤和生物體的途徑多種多樣等特點,使污染場地對于環境和人體危害較大,已成為近年廣受關注的主要環境和生態問題之一。
場地污染物危害環境及人體途徑
污染場地的環境危害主要體現在改變土壤的理化性質,和通過土壤——植物——人體系統所產生的一系列危害和問題。如有研究表明,土壤污染物之一鈦酸酯能對人和動物產生健康危害,如致畸、致突變、致癌、降低智商,甚至造成人體生殖功能異常。為降低土壤中鈦酸酯等高分子化合物有害物質的影響,山東、云南等省份一些蔬菜、花卉產區的農民不得不采取深翻底土、客土甚至更換地塊等方式來減緩污染。
土壤環境是構成生態系統的基本環境要素,是人類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也是經濟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資源。然而隨著煤炭開采與加工利用、石油開采與煉化、化工產品的大規模加工與使用等過程,造成土壤物理化學性質的改變,進而對土壤——地下水系統、土壤——植物——人體系統等產生影響與危害。
場地污染物危害環境及人體途徑
城市垃圾中含有大量的可溶鹽、重金屬和其它不宜分解或不易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質,而中國大多數垃圾填埋場未經科學的設計與工程防護,有的直接在低洼地帶堆放、簡單掩埋,對周邊環境和地下水造成嚴重威脅。據統計,中國近400座城市的大多數已陷入垃圾場的重圍。農村生活廢物和城市垃圾是土壤的固體污染物。例如,各種農用塑料薄膜作為大棚、地膜覆蓋物被廣泛使用,如果管理、回收不善,大量殘膜碎片散落田間,會造成農田“白色污染”。這樣的固體污染物既不易蒸發、揮發,也不易被土壤微生物分解,是一種長期滯留土壤的污染物。
據統計,現有垃圾填埋場有相當部分未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大部分場地僅對頂部進行了簡單覆蓋,但覆蓋土質量和覆蓋厚度未達到防護規范要求,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由于填埋生活垃圾前,垃圾場地底部及側部均未采取任何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這些已封場的生活垃圾場地已成為地下水水源地潛在的重要污染源之一。在垃圾轉運站中,有些垃圾轉運站地處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這些轉運站為地下轉運,主要利用已有的廢棄取土坑轉運生活垃圾,取土坑深13m,坑底部及側部為采取任何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措施,直接轉運垃圾,對地下水和土壤環境危害較大。